【微膠珠污染海洋】黃錦星指將先推兩年自願淘汰計劃再檢討成效 葛珮帆:無立例時間表一拖再拖不能接受
發布時間: 2021/05/24 17:27
最後更新: 2021/05/24 17:50
近年市民日漸關注個人護理及化妝品含微膠珠問題。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(24日)於立法會會議上表示,環保署去年3月完成一份顧問研究,檢視了國際間控制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中微膠珠的趨勢,分析本地市場的獨特情況,並就適用於香港的控制方案提出建議。當局正積極籌備於今年展開為期兩年的自願淘汰計劃,鼓勵業界停止製造、進口及銷售含微膠珠的產品,促使香港跟隨國際趨勢,從源頭減少微膠珠的排放。
此外,政府計劃於今年與業界合作推出「不含微膠珠約章」,讓參加者可按其營運情況,各自制定停止或減少生產、進口或銷售,含微膠珠的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的目標及時間表,承諾在預設時限內達至目標。
「不含微膠珠約章」由環保署負責推行,成員包括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的生產商、進口商(代理商/經銷商)、零售商、美容美髮業、業界協會等組別。各組別會因應不同的營運模式參與,例如生產商及進口商,將會牽頭停止或減少生產或進口含微膠珠的產品;零售商及美容美髮業,可向顧客推廣不含微膠珠產品。
環保署參考世界各地法規及聽取業界意見,將微膠珠定義為「特意添加於沖洗型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中以作磨砂、去角質或清潔等用途,及小於5毫米的固體塑膠顆粒」。約章將涵蓋磨砂,以及針對臉部、身體、頭髮、口腔等沖洗型個人護理及美容產品。
黃錦星強調,政府一直關注廢塑膠以至微塑膠所衍生的環境問題。在海洋微塑膠的多種來源中,經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所使用而釋出的微膠珠所佔的比例不大,卻被視為是唯一一種「特意排放」的微塑膠來源。故此,近年各地針對微膠珠源頭的不同控制措施陸續出現。
不過,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質疑,微膠珠議題於2017年已提出,「當時局長話其他國家亦無立法,等外國有立例再參照,到現在北歐、澳洲、中國都已經立例,又話再等兩年向業界做宣傳推廣教育,而且無立例時間表,真的完全不能接受」。她認為,本港「一日唔立法,商人一日會覺得有利可圖,就唔會理你咁多」,而且鄰近國家已立法禁止售賣含微膠珠的產品,擔心本港會成為有關產品的傾銷地。
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指,國際上規管方法主要分兩種,包括立法禁止或自願計劃,以推動業界不再生產或進口含微膠珠產品,而本港推出自願計劃後,該署將留意有關淘汰率,不排除會立法規管。他又指,據其了解,不少製造商已改用較天然、保質期較短的物質,來替代微膠珠,故不會囤積大量貨品,看不到有趨勢顯示日後會出現傾銷。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(水質政策)陳志剛補充,若當局研究立法,過程頗為漫長,相信需時至少5年,而自願計劃的準備時間則可減至1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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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洪芷晴